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达到什么条件才能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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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不能离婚的情形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二、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凤兰

@凤兰


一、不能离婚的情形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二、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漂泊的云cium

漂泊的云cium

首先,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其次,配偶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当事人有两种途径解除原有婚姻关系:


(1)向被告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准予离婚;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失踪的配偶被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解除,无需另行进行离婚诉讼。

微笑闪亮未来

微笑闪亮未来


一、不能离婚的情形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二、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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