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出资80万,男方贷款30万,房证男方名,请问如果离婚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明天更好

明天更好

这很简单也很明显,费用是男方父母出资80万,男方自己出30万,那么这些证据说明你们共同财产仅仅有30万(贷款),那么一旦离婚,只能分割30万的数额。还必须剔除还贷费用。

谁是谁的谁

谁是谁的谁

婚后财产

相守一生

相守一生

还贷款的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人生如梦

人生如梦

不是呀,女方没出一分钱!!!!

萌熊熊

萌熊熊

肯定不是的。

兜妈

兜妈

不是

尹 德利

尹 德利

有证据吗

坚持

坚持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按揭了套房子,房产证男方姓名,婚后共同还贷,配偶要求增加名字,怎么办理,费用多少?

答:婚前财产,婚后增加共有人姓名走二手房买卖程序,亦可以走赠予手续,按房屋产权赠予的份额交纳契税即可。

如果房产证不加配偶姓名,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答:如果不加配偶姓名,根据新的婚姻法,离婚后房屋归男方所有,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款部分要返还于女方。

如果房产证加配偶姓名,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答:这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上诉,男方父母有当时的买房发票和当时按揭还贷的凭证,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房产;第二种,如果不上诉,那就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产权会给女方一半儿。

如果房产证变更为配偶姓名,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答:这种情况,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男方只能取得一半儿的房产权。

目前还在还贷,是否能增加配偶姓名?

答:需要将贷款还清后,拿到房产所有权证才可以增加姓名,该业务属于“变更登记”。

快乐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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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出资部分及与该部分相应的增值部分,不是夫妻财产。如果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该部分及与之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视为只对出资人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男方父母出资80万元给男方买房,且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房屋所有权中对应的这80万元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该房产男方还贷款30万元,如果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与已经偿还贷款部分的房屋价值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偿还贷款,房屋就完全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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