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
麻烦
徐佳佳
因为她傻
至善若水
那得问你自己
筠
一
可可
首先,该案例中的女方是否铁心离婚,是无法确定和随意揣测的。同时,女方是否起诉离婚,也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具体其为什么不起诉,更无法猜测。
其次,该案例的提问者,如果不想离婚,就应该想办法处理好夫妻关系,在女方没有起诉之前,对双方来说都有机会。但是,如果男方想离婚,那么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