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老年人离婚越来越多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
在老一辈人的眼中,离婚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所以以前离婚都是很少,但也意味着以前的婚姻更幸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离婚这件事已经不是稀罕的事情了,连一向传统的老年人都离婚率不断攀升,根源还是思想观念发生了转变,大家都不愿意再将就了,更多关注自我感受,勇敢追求幸福快乐的生活。
但是其他因素也占据很重要的作用:
1.把子女成年之后,老人的家庭责任减少,无需为了孩子再迁就。
现代人,很多时候婚姻已经破裂了,但是却因为孩子没有选择离婚,孩子小抚养压力较大,一人很难独自完成,必须协作,亲生父母对孩子成长更有利,所以将就着生活下去。而到了晚年,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自己也没有任何牵挂了,就算离婚了对孩子也没有影响了,所以,这种婚姻,就拖到了晚年才离。
2.不用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而争执了
抚养权问题是离婚当中争议最大的问题,都想要孩子,把孩子判给任何一方,对方都会不放心,因为孩子的问题,争执不下,所以很难把婚姻和平的给离掉。孩子大了不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而争执了,这个时候离婚似乎更轻松自在。
3.常年矛盾积压,最终爆发了
夫妻的摩擦是最常见的,长久的日常相处以及情感的消磨导致了很多的矛盾被积压下来了,岁数亦大了对很多事情看得比较开了,不想再忍气吞声,希望在有生之年尽可能的多快乐一些。
其实老年人选择离婚并不是一件坏事情,更多意味着他们自主意识的觉醒,更多的关注自身的感受,不再过分在意外部的评价,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是面对冲动性离婚的老年人,我们也要尽量的做好疏导工作,保持家庭的稳定性。
相守一生
很正常,老人思想也会相应的更成熟,更明白自己怎样活着才更加有意义,他们明白了结婚不是唯一追求幸福的方式,既然婚姻不能让你幸福,那就结束这段累赘的婚姻
乔俊霞
几十年的夫妻,一日夫妻百日恩,都到老年人,还离婚,孩子们该怎么想,有什么好好解决,没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毕竟夫妻一场,看在孩子的面上,还是白头到底好。现在老年人离婚越来越多,可能是孩子的问题,也许是生活有矛盾,也许是家庭问题,不管是什么问题,夫妻之间要互相理解,互相包容,解决问题,这个年纪离婚,别人会看笑话的。
-小田°
因为现在社会越来越开放了,以前老年人不离婚大多数是碍于面子原因,现在都不存在了。
阳光a人生
特别是中年人,为了摆脱一段不合适的错误,婚姻是一件比较麻烦,和痛苦的事情。五年以后的死人重新审视自己的夫妻,婚姻家庭生活状况时。就选择离婚。
淘宝店铺:熊大农家干货
一辈子因为孩子忍过来了,晚年想为自己活。或者也可能是晚年想得更清楚自己要什么,就离婚了。
才才
我觉得老年人离婚的,应该不多吧,中年人是很多的。
知足常乐
你好,离婚如果是老年人双方的共同选择,也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且在《民法典》颁布后,又有了离婚冷静期,提供给双方更多时间确定是否要离婚。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一篇:离婚不离家会怎么样?
下一篇:父母离婚孩子21岁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