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
法律主观:
老年人再婚 婚前的财产仍然属于其个人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俊俊
老年人再婚婚前财产处理如下:
1、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财产,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
2、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对财产确权,确定哪些财产属于死者个人所有,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3、再婚前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有一半属于死者个人所有;
4、如果再婚老人去世,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内容分配财产;
5、没有的话,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将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后,再由法定继承人按照顺序继承。
婚前财产公证手续:
1、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并且向公证机关提交证明材料,其中婚前财产涉及不动产的,应当去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登记;
2、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过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公证登记,然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综上所述,如果老人婚前对财产进行了约定,那就依照约定来认定;如未约定各自财产的权属,那就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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