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若棂
婚前男方全款买车写女方名,那么应该属于男方的赠与行为,可以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应该平均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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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陈恩宇
1、该车应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不用分割。
2、婚前男方全款买车写女方的名字,应认定为男方于婚前对女方的赠与。因车辆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这样,既然车辆是在婚前登记在女方的名下的,因此,该车应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既然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当然就不能分割了。
姚建林
这没办法,如果认定的话也是“女方”婚前财产,谁让这个男的这么蠢写女方的名字?!
如果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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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江法律热线回答你的问题:
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女方姓名,依法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法院判决也会判给女方,建议你们可以协商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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