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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跟他挑明了,没什么不好说的,他的孩子他就应当付生活费,不行就起诉。
风信子
从婚姻法、民法的规定来说:如果你和前夫的生育的子女已经成年(18周岁以上),则你和前夫对儿子的抚养义务已经终结,不再向成年的子女继续提供抚养费是可以的,孩子有能力独立生活。当然,如果你们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继续为子女提供一定的资助用于其求学、创业、安家,完全没问题,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如果你和前夫的子女尚未成年,无论子女和你们哪一方一起生活,则你们二人都应该按离婚协议、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支付相应比例的抚养费(包括双方约定只由一方独立抚养,另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为止。也就是说,你和前夫生育的儿子如果尚未成年,随同你和现在的丈夫一起生活,你的前夫必须按时(按月或按年或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如果你的前夫拒绝支付,就属于违法,你可以提起诉讼索要。但是,你现在的丈夫,由于和你与前夫生育的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他没有法定的义务必须承担抚养费(尽管一起生活,实际上也是尽到了一定的抚养作用),属于“继父对继子女不抚养是本分,抚养是情分”的问题。当然,为了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法律提倡和鼓励重组家庭成员之间相亲相爱,相互关怀相互扶持。因此,法律规定:如果继父继母对继子女尽到了抚养义务的,继子女将来应当对老年继父继母尽赡养义务。以及,继子女对继父继母尽到赡养义务的,继父继母去世后,继子女也有权利继承部分遗产。当然,如果继父继母对继子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继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是可以的。继子女没有对继父继母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继父继母的遗产。综上,从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上将,你如果独立抚养儿子感到困难,应该优先向前夫索要抚养费,这是他应尽的法律义务,不给是违法的。而你现在的丈夫,不承担你和前夫儿子的抚养费虽然让你伤心难过无法接受,但并不违法,即使你前夫已经去世无法提供抚养费。你如果想争取现任丈夫对前夫子女的抚养,应该和对方好好相处、好好协商,毕竟你们现在是一家人,包括你以及你和前夫的儿子做出承诺(可进行司法公证),将来在自己成年后、继父年老时对继父尽赡养义务,以此打动现任丈夫。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他既然要和你好好过日子,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帮你抚养儿子也是正常的。但是,有很多蠢女人,二婚后和现任丈夫离心离德,藏有私心,不经现任丈夫的同意,暗中窃取重组家庭的资源偷偷用于前夫子女的抚养(生活、求学和创业),和现任丈夫的家人处不好关系,冷了现任丈夫的心,还妄想现任丈夫无私的抚养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可能吗?说一千道一万,你如果会做人,和现任丈夫感情好,儿子也和继父相处融洽,我觉得现任丈夫会心甘情愿地帮你养儿子,毕竟,心胸狭窄极端自私的男人是少数,如果你现任丈夫是这样的人、无论你做得多么好都不行,这样的婚姻不维持也罢,趁早另外找个好男人吧。如果你不会做人,儿子也不会做人,和现任丈夫相处紧张,人家恨不得将你儿子赶出去,还指望着人家帮着你和前夫抚养儿子,人家上辈子欠你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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