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中近闻
意大利结婚证公证认证后国内就可以认可婚姻关系了。
如果您是在意大利领取的结婚证,现在在中国办理家属签证或是买房等,需要中国相关部门承认您的婚姻关系,就必须要将意大利结婚证办理中驻意大利使馆认证。
我国法律承认中国公民在国外依当地法律缔结的婚姻关系,不必再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意大利结婚证使馆认证用途:用于配偶工作配置,办理准生证,购置夫妻房产,修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离婚等。
意大利结婚证使馆认证在国内可以委托办理,提供意大利结婚证扫描件,夫妻双方护照扫描件,意大利使馆认证申请表填写好一份,认证时间通常需要15个工作日。也可以加急办理。
意大利结婚证使馆认证,必须要经过三个步骤:
1.第一步是委托意大利公证员公证,
2.其次是意大利外交部认证,
3.最后送往中国驻意大利使馆办理领事认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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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能够得到承认的。
领事婚姻登记的四样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象效力及事项效力
(一)时间效力,即领事婚姻登记产生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就结婚而言,当事人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就离婚而言,当事人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之
一,当事人取得离婚证,或对法院离婚判决无异议,即夫妻关系解除。
(二)空间效力,即领事婚姻登记产生法律效力的地域范围,是“在派遣国、接受国和第三国均有效”还是“仅在派遣国有效”。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的空间效力,主要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及中国《婚姻登记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如果中国驻外使领馆在接受国法律承认领事民法典律效力的情况下,为中国公民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该婚姻登记在中国、接受国和第三国均有效。
反之,如果中国驻外使领馆在接受国法律不承认领事民法典律效力的情况下,为中国公民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该婚姻登记在我国有效,在接受国为无效,在第三国的效力由该国法律规定。这将影响有关当事人领事婚姻关系的空间效力,从而不利于保护其在接受国或在第三国因婚姻关系所产生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三)对象效力,即领事婚姻登记产生法律效力的对象,包括“派遣国公民”以及“第三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的对象效力,主要依据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和中国《婚姻登记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中,大多数规定“领事有权办理派遣国公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但有个别例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领事条约》规定,领事有权“办理派遣国国民间的结婚手续,如派遣国法律允许,办理派遣国国民与非接受国永久居民的第三国国民间的结婚手续,并颁发结婚证书”。据此,从理论上讲,领事婚姻登记的对象可以是“派遣国公民”与“第三国公民”。
(四)结(离)婚效力,即领事婚姻登记产生法律效力的两种事项:结婚、离婚。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的结(离)婚效力,主要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及中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
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两种事项。然而,在48个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中,除5个无“婚姻登记”条款外,有28个规定“领事有权办理结婚登记”、9个规定“领事有权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6个规定“领事有权办理(民事)婚姻登记”。
其重要原因之
一是各国法律对领事婚姻登记效力的承认情况各异,具体如下:
1、承认领事结婚和离婚登记的效力;
2、不承认领事结婚和离婚登记的效力;
3、承认领事结婚登记、不承认领事离婚登记的效力;
4、有条件承认领事办理婚姻登记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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