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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
1、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离婚分割,需视情况而定:
(1)房屋若为婚后购买,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仅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属登记瑕疵,可以补正,不影响真正权利人权利的享有;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申请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哪些条件
1、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的情况;
2、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的;
3、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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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后购得的房产仅写一个人名字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分割。婚后买的房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分割后,归一方所有的,取得房子产权的一方就该房产的一半价款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一般情况下,婚后买的房子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在正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各自分配一半的份额。如果夫妻二人对于该房产另有书面协议进行约定的,那么就按照约定的内容确认其权属。
2、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应当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不予进行分割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
3、如果房子为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应当按照双方各自出资份额来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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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离婚是夫妻共同拥有。离婚时,一方想拥有房屋使用权的,由评估单位评估后分配给另一方;双方想拥有房屋的,双方竞买;双方不想要房屋的,由人民法院拍卖后分配。
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丈夫和妻子。登记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没有区别,都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基本会认定为是“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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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离婚分割,需视情况而定:
1、房屋若为婚后购买,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仅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属登记瑕疵,可以补正,不影响真正权利人权利的享有;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申请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哪些条件
1、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的情况;
2、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的;
3、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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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 结婚 后 买房 还存有私心所以 房产证 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殊不知法律上即便这样做房产还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那么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坏处或许是影响夫妻感情了。那么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 离婚 时应该怎么分割。
一、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
1、一般情况下,婚后买的房子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均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在正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各自分配一半的份额。如果夫妻二人对于该房产另有书面协议进行约定的,那么就按照约定的内容确认其权属。
2、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应当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不予进行分割;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
3、如果房子为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应当按照双方各自出资份额来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婚后房产公证一人所有有效吗 是有效的,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并签订相关的协议。然后进行公证,方可有效,如果只是一人的意思,则无法办理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1060条中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进行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规定进行认定。 综上所述,既然已经结婚了那么婚后的财产都视为夫妻共同创造,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婚后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坏处可能就是影响夫妻双方的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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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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