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
一年。《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xy真真
你去死了
就不用再离婚了
那是一种最简洁的办法
C陈C 陈
您好,分居一年后可以判离。
根据法律规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家与家律师也提醒您,这里的分居是指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双方是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分居两地,或者仅仅分床、分房,但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这些一般都无法构成法律上的分居。
可以证明分居的证据有:双方的分居协议、居委会或村委会的分居证明、往来两地的交通记录、在另一个地方长期的消费记录等等。
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们家与家律师提问。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6 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