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露梧桐
我和林某结婚5年,一年前因为之间感情破裂协商协离婚了,事隔现在,前几天前夫林某又找到我,说我三年前做生意投资时需要用钱,找他借了3万,当时我也确实打了借条,保证会还给他,林某说现在我们两离了婚,应该把这些款还会给他,我想问一下当时我们两是属于夫妻关系,请问夫妻之间借钱也要还么?夫妻间打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归各有,那么,这种婚内借款方式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是一种对财产的约定,应受法律保护。你与前夫林某之间虽然是夫妻关系,但前夫林某只要不认可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彼此间的相互借贷就具有一般公民借贷的共同特点。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体现的是债权债务关系,符合民法原则当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适用于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道德伦理等公序良俗,即可认定为有效。
律师建议:
此事你应尽量与林某协商解决,建议有时间多了解一下法律知识,夫妻间借款打欠条也要慎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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