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是什么样子的

刘哲

刘哲

离婚证是由我国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的,其封面是紫红色的,离婚证的正上方有烫银的国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样。

离婚证的内容,包括了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印章、离婚当事人的具体信息以及解除婚姻关系等。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张娟

张娟

当夫妻关系走向终结的时候,如果是协议离婚就需要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离婚证是夫妻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通常领取结婚证之日,就是男女双方夫妻关系终结之时。那么,离婚证是什么样子的?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证是什么样子的

离婚证的样本大小与旧版相仿,封面颜色为红咖啡色。离婚证上是烫银的国徽,不再有拼音标注。


2、离婚证内容离婚证里第
1、2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章,以及办理离婚登记的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章。


3、4页是贴有离婚登记人2寸彩色照片(与《结婚证》不同,照片只有登记人一人,而不是当初结婚人二人),以及离婚登记双方的姓名、性别、国籍、生日、身份证号信息。

办理需要:

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规定登记机关:准予登记,发给此证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在实际中,婚姻是神圣的,不能进行冲动离婚,以免自己后悔。

阳光a人生

阳光a人生

离婚证是由我国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的,其封面是紫红色的,离婚证的正上方有烫银的国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样。

黄皮

黄皮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扩展资料;

相关法规

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上一篇: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的

下一篇:异地办离婚可以吗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