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蜡烛]
法律主观: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
1、夫妻之间地位平等;
2、夫妻可以使用自己的名字;
3、夫妻可以自行参见工作学习;
4、夫妻对子女共同抚养教育保护;
5、夫妻之间相互扶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