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庭信步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有以下四种:,
1.双方商议好了,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事,其实的是一方给另一方的资助,为了保持孩子的成长环境不改变,一方少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则需要多支出,如果夫妻双方协商解决,有一方不给都可以。,
2.给付方长期处于患病或者丧失劳动力,个人都丧失了经济来源,经核实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给付的,而抚养方又能够负担的起的,具有抚养能力的情况。,
3.给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或者劳教的,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暂时可以不给,但是一旦有了经济能力还是要按照判决给付的。,
4.抚养方再婚的,继父母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的,给付方可以相对减少给付抚养飞,甚至不给。如果继父母不愿意抚养的,则抚养费不能减少。,离婚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一篇:中国婚姻法是哪年开始实施
下一篇:离婚过错方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