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再婚可以作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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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一方再婚不可以作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理由。对于变更子女抚养权,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协议不成的,应另行起诉。下列情形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1.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能力抚养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夫妻离婚孩子不需要到场,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才能办理协议离婚,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视具体情况而定,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没有固定收入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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